中政发〔2017〕36号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接省政府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7〕45号)文件精神,下放行政职权事项两项,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项)
中阳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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