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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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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一、使用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审批制。
1、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受理——审批。
申报资料:
①、政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书;
②、申请报告;
③、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有资质单位编制);
④、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平面图;
⑤、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预审意见书;
⑥、交通、水利、文物、消防等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书。
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2、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受理——审核——上报。
申报资料:
①、政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书;
②、申请报告;
③、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有资质单位编制);
④、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平面图;
⑤、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预审意见书;
⑥、交通、水利、文物、消防等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书。
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不使用政府投资、位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项目和国家、省、市、县明确限制类的项目,一律实行核准制。
1、总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核准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受理——核准。
申报材料:
①、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一式5份(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包含内容:A、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B、拟建项目情况;
C、拟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D、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E、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F、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②、城建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③、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书;
④、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书;
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行业准入意见书;
⑥、按规定须招标的项目,同时附招标初步方案;
⑦、建设项目需要取用地下水的,应当出具取水预申请批准文件;
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2、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核准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受理——审核——上报。
申报材料:
①、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一式5份(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包含内容:A、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B、拟建项目情况;
C、拟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D、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E、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F、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②、城建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③、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书;
④、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书;
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行业准入意见书;
⑥、按规定须招标的项目,同时附招标初步方案;
⑦、建设项目需要取用地下水的,应当出具取水预申请批准文件;
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不使用政府投资、位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非限制类基本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
1、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下的基本建设备案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受理——备案。
申报材料:
①、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一式4份;
②、选址意见书;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④、企业决定投资建设的有效文件。
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2、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备案类项目,分别由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受理——备案。
①、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备案项目,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②、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备案项目由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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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 |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
申请资料 | ①、基本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一式4份;
②、选址意见书;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④、企业决定投资建设的有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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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中阳县政务大厅发展和改革局服务窗口 |
办理部门 | 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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