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商事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确保我县商事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及各相关单位互联互通协同监管、企业登记“双告知”工作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机制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晋政办发〔2015〕9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双告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4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88号),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建立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监管机制、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整合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资源、完善征信记录为基础,以完善法制和信用制度为保障,以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公示(共享)系统为支撑,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构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长效机制,转变职能、放管结合,提高监管和服务效能,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组织、协调联动。发挥政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全面部署、统一组织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和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政府各部门履职尽责、协同联动,实现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统一归集、集中披露、联合应用。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警示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公示为重点,优先整合行政执法信息资源,依法全面、准确、及时采集、整合、公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推进信用信息应用,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动监管长效机制,使企业信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全县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发布、应用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基本建立;“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协同监管的联动机制基本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和社会监督的市场主体监管体系基本建立。
四、责任清单
(一)推进工商登记信息交换共享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各许可审批、监管部门推送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为各行政许可和监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依法监管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时,应当切实履行“双告知”即告知申请人和后置审批部门职责;对经营项目审批部门明确的,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精准推送至协同监管平台,对经营项目的审批部门不明确或不涉及审批的,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在协同监管平台上发布。
(二)其他部门职责
1.认领。相关审批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登录协同监管平台,关注或查询“双告知”信息,根据工商部门推送(告知)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对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或属于本部门主管职责的市场主体进行认领,依职责做好后续行政审批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向协同监管平台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即时共享审批信息。
2.推送。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及《山西省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88号)等文件精神,负责对本部门、本系统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信用信息等,进行客观、准确、全面记录、整合汇总,向“协同监管平台”推送。
(三)各部门应当依法归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
1.行政许可信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设立、变更、延续市场主体并从事有关经济活动的信息。
2.行政处罚信息。指对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信息。
3.行政确认信息。指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确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鉴证、行政鉴定、资质认定等信息。
4.抽查检查信息。指在随机抽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回访中产生,与企业信用信息有关的检查信息。
5.信用约束和惩戒信息。指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失信企业名单(包括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对失信被惩戒人实施信用惩戒等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信用约束和惩戒信息。
6.扶持小微企业信息。指扶持小微企业政策信息、小微企业享受扶持政策情况等。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归集的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将此项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责任、积极参与、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定分管负责人、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落到实处。
(二)强化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用监管人员、信息化技术人员的选配和业务培训,明确责任部门及联络员,确保协同监管、信息交换等工作的持续稳定。
(三)监督考核。严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各部门要将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监管、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县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责任考核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部门推进互联互通、交换共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得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中阳县各单位协同监管平台账号信息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
中阳县各单位协同监管平台账号信息
序号 |
单位名称 |
账号 |
初始密码 |
1 |
宣传部 |
zyx001 |
123 |
2 |
发改局 |
zyx002 |
123 |
3 |
公安局 |
zyx003 |
123 |
4 |
民政局 |
zyx004 |
123 |
5 |
财政局 |
zyx005 |
123 |
6 |
人社局 |
zyx006 |
123 |
7 |
国土局 |
zyx007 |
123 |
8 |
环保局 |
zyx008 |
123 |
9 |
审计局 |
zyx009 |
123 |
10 |
煤炭局 |
zyx010 |
123 |
11 |
地税局 |
zyx011 |
123 |
12 |
市场局 |
zyx012 |
123 |
13 |
广电局 |
zyx013 |
123 |
14 |
统计局 |
zyx014 |
123 |
15 |
安监局 |
zyx015 |
123 |
16 |
旅游局 |
zyx016 |
123 |
17 |
中小企业局 |
zyx018 |
123 |
18 |
国税局 |
zyx019 |
123 |
19 |
人行 |
zyx020 |
123 |
20 |
编办 |
zyx021 |
123 |
21 |
教科局 |
zyx022 |
123 |
22 |
司法局 |
zyx023 |
123 |
23 |
住建局 |
zyx024 |
123 |
24 |
交通局 |
zyx025 |
123 |
25 |
水务局 |
zyx026 |
123 |
26 |
农委 |
zyx027 |
123 |
27 |
林业局 |
zyx028 |
123 |
28 |
文体局 |
zyx029 |
123 |
29 |
卫计局 |
zyx030 |
123 |
30 |
法院 |
zyx033 |
123 |
31 |
国资局 |
zyx035 |
123 |
32 |
经信局 |
zyx036 |
123 |
33 |
粮食局 |
zyx038 |
123 |
34 |
政府网络中心 |
zyx044 |
123 |
说明:1、各单位可从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首页登录协同监管平台; 2、123为初始登录的密码,若已经登录更改密码,以更改后密码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