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中阳县六项措施激励贫困户稳定脱贫退出 一是优先安排扶贫项目和资金。对贫困户自愿申请脱贫退出的,县、乡、村三级优先安排易地移民搬迁、危房改造、光伏、小额贷款、转移就业、核桃林提质增效等扶贫项目和资金,确保脱贫退出贫困户享受2项以上扶贫政策措施。二是给予一次性奖补激励资金。对通过产业直接或间接带动率先脱贫的贫困户,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退出条件的,县财政每人一次性奖补500元。三是确保连续享受扶贫优惠政策。在脱贫攻坚期内,脱贫退出的贫困户,继续享受脱贫攻坚扶持政策,巩固其脱贫成果。同时,对整体脱贫退出的贫困村,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少。四是给予小额贷款支持。对符合小额贷款条件的脱贫退出贫困户,脱贫办协调金融机构优先发放贷款,县财政予以贷款贴息补助,支持脱贫退出贫困户巩固脱贫成果。五是给予精神、物质双重激励。每年按照当年脱贫退出贫困户总量20%的比例,评选示范户,以县委、政府名义颁发“精准脱贫示范户”牌匾并给予每户一次性物质奖励1000元。六是大力宣传脱贫退出贫困户先进事迹。各乡镇收集整理率先脱贫退出贫困户先进事迹和典型事例,由扶贫办牵头汇总,汇编成册,宣传部门设立专栏、开设专版、印发专刊,以生动鲜活的人和事,讲好脱贫故事,通过集中展示和宣传报道,增强脱贫户的荣誉感、自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