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中阳县供销合作社,属正科级建制,为全额财政拨款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13人,现有干部职工30人,其中在职人员14人,退休人员16人。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二)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争取扶持政策,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负责社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本系统有关行业协会工作。
(四)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农村市场和商品流通网络建设,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交流与发展。做好农副产品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反馈,提高信息服务功效。
(五)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再生资源等商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按规定负责烟花爆竹、盐业等特殊商品的统一归口经营管理工作。
(六)开展行业指导和综合性服务。领办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
(七)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八)代表本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参加市、省及全国性、国际性合作联盟等活动,组织开展有关对外经济合作和各种交流活动。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