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负责本机关和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领导本系统的工、青、妇、老干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3、研究拟定全县文化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播电影电视、文化产业、新闻、出版、版权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协调、推进全县文化事业的改革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5、指导全县乡镇文化站和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文化活动室的建设与发展。
6、管理、承办全县重大的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的文化艺术培训、创作工作,协调、指导各类群众文化活动。
7、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发掘、利用、传承工作。
8、管理全县的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料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
9、管理文化市场的建设工作。
10、负责全县电影事业的发展、建设好城乡电影放映网。
11、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对外文化艺术交流。
12、负责本辖区内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行业的统计工作、信息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二)综合业务股
(三)群众文化艺术股
(四)农村文化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