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气防组办[2017]5号
中阳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山西省气象局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预测和分析研判结果,近期全省将出现影响范围大、污染程度高的重污染天气过程。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下发了《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7]第10号),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予以应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成区施工工地的土石方工程、混凝土搅拌站、城中村改造拆迁工程全部停工、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停运,由住建局负责实施;
二、钢铁、焦化企业采取限产措施,由环保局负责实施;
三、水泥企业停产,以及油品质量不达标、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加油站关停治理,由经信局负责实施;
四、砖瓦、采石、采砂、沥青搅拌、石料加工等行业全部停产,各类渣堆、土堆、料堆一律遮盖,由各乡镇负责落实;
五、视空气质量变化情况,适时启动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由交警大队负责实施;
六、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预警,及时发布气象信息;
七、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抽调专人随时组织督查,对未按要求采取措施的企业严格处罚,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追究相关责任。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通知要求,落实限产、停产、停工等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每日下午16时前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当日督促落实情况电子版,每周一报送上周每日纸质版(加盖公章)。
特此通知
联系人:任建伟13834742143 任文兵 13835841069
邮 箱:zyhbjbgs@163.com
中阳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17年11月3日